生男生女、高龄二胎、失独助孕
同性生子、卵巢衰竭、子宫切除
发布时间:2025-08-28 点此: 917次
孕育专家介绍,体外受精-胚胎移植(IVF-ET),俗称“试管婴儿”,是一种辅助生殖技术。它通过将卵子与精子在体外结合,培养成胚胎后再移植回母体子宫,以达到受孕目的。这项技术自1978年首例试管婴儿诞生以来,发展迅速,为全球数万家庭带来了生育希望。我国的首例试管婴儿于1988年诞生,同年也成功实现了胚胎赠送试管婴儿。 但并非所有不孕不育的夫妇都适合进行试管婴儿,了解其适应症与禁忌症十分关键。 试管婴儿的适应症:

1. 女方因输卵管因素导致精卵结合困难,例如输卵管阻塞、通而不畅(由炎症引起)、输卵管发育不全、输卵管结扎术后、或宫外孕后双侧输卵管切除等情况。 2. 女方存在排卵困难。 3. 子宫内膜异位症、子宫腺肌症。 4. 男方精子质量问题,如少、弱精症(精液中精子数量低于20×10^6/ml或活力较差)。 5. 免疫性不孕,例如存在抗精子抗体、抗子宫内膜抗体等。 6. 不明原因的不育。 7. 女方卵巢功能衰竭可考虑卵子赠送;男方无精症可考虑精子赠送;或接受胚胎赠送以实现助孕。对于有生育需求的家庭,选择供卵助孕流程可以提供更多可能性。
试管婴儿的禁忌症:1. 提供卵子及精子的任何一方患有生殖、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。 2. 提供卵子及精子的任何一方有酗酒、吸毒等不良嗜好。 3. 提供卵子及精子的任何一方在接触致畸量的射线、毒物、药品时,且仍处于作用期。 4. 女方患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、严重躯体疾病、精神心理障碍等。 5. 接受胚胎赠送或卵子赠送的夫妇,若双方患有生殖、泌尿系统急性感染和性传播疾病,或有酗酒、吸毒等不良嗜好。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患有严重躯体疾病无法承受妊娠。 6. 此外,一些特定的情况也可能构成禁忌,如国家生育政策不允许的情况,或无法提供有效的三证原件。
试管婴儿技术(IVF-ET)或卵浆内单精子注射(ICSI)作为辅助生育手段,为许多难以自然受孕的患者带来了希望,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方面。 在正常的生理周期中,女性仅排出一个卵子。为提高试管婴儿的成功率,通常会采用促排卵治疗,以获得多个卵子。然而,促排卵过程中使用的激素可能导致母体激素紊乱,理论上可能增加卵巢早衰、提前绝经的风险,甚至可能提高患某些癌症(如卵巢、乳腺、子宫癌)的可能性。对于追求代怀包男孩的家庭,更应全面了解相关风险。 另外,如果患者输卵管并非完全堵塞,移植到宫腔的胚胎可能移位至输卵管,导致宫外孕,甚至出现宫内合并宫外妊娠的情况,这需要高度重视并及时诊治,以防大出血等危险。 即使在自然妊娠中,胎儿畸形也可能发生,试管婴儿也无法完全避免这一风险。 如果女性身体条件不适合妊娠,例如存在内分泌紊乱、黄体功能不全或有流产史,即使试管婴儿手术成功,也可能导致流产。 促排卵过程还会增加多胎妊娠的风险,对女性生理的干扰较大。同时,过度刺激排卵可能导致卵巢反应低下,增加卵巢功能早衰、卵巢不敏感综合征,甚至在年轻女性中可能导致40岁前闭经等情况。 对于希望进行代生或寻求供卵生殖机构的家庭,详细了解这些潜在影响是明智的选择。
随着试管婴儿技术的日趋成熟,越来越多的不孕不育家庭将其视为生育的最后希望。然而,并非所有人都适合采用此项技术,了解试管婴儿的禁忌症至关重要,这有助于我们更科学地选择辅助生殖方式。 试管婴儿技术的主要禁忌症包括:
一、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患有《母婴保健法》规定的不宜生育的疾病,或有目前无法进行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的遗传性疾病。 二、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患。 三、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患有生殖、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性疾病或性传播疾病。 四、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有吸毒、酗酒等严重不良嗜好。 五、夫妇双方任意一方曾接触过致畸量的射线、毒物、药品,并且该物质的作用期尚未结束。 六、女方子宫不具备正常的孕育胎儿功能。 七、女方患有严重的躯体性疾病,无法承受妊娠过程中的风险。 八、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,例如未能提供有效的“三证”(结婚证、身份证、准育证)原件,或已生育子女而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家庭。 值得注意的是,对于有家族遗传病史的夫妇,现在可以选择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进行助孕,以筛查遗传疾病。因此,上述列出的情况是不能选择试管婴儿技术助孕的。在考虑试管婴儿前,务必充分了解其适应症和禁忌症,以避免后续的麻烦。希望各位都能顺利实现好孕!